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1、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1、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4、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6、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谁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要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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