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是高空抛物!故意为之的,最高或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三次高空抛物肇事者被判三年
高空抛物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在江苏无锡市,蒋某为发泄不良情绪,去年11月先后三次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造成两辆车损毁,并造成小区居民心理恐慌。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肇事者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丹:拿的那个人家装水的净水桶,还有锻炼的杠铃,以及那种陶制的上面种有植物的花盆,从楼上扔下去。
11月19日,记者来到事发的江苏无锡市某小区28号楼。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肇事者蒋某家住在该楼6层,因为工作上不顺心,他先后在2019年11月19日和27、28日晚,三次从18楼的楼顶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在第三次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归案后,蒋某对自己三次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四月,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蒋某提起公诉。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肇事者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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