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访|当一个孩童杀死另一个孩童:大连女童被害案罪与罚
澎湃新闻记者 沈文迪 实习生 汪航 李科文
女儿遇害后,贺美玲的人生失去了色彩。她常常身穿黑衣、捧着白花跪在凶案发生的地方,一边祭奠,一边痛哭。
一年前的10月20日,10岁的淇淇(化名)被父亲王久章在距家5米外的绿化带找到,遗体上覆盖着编织袋和砖头。
凶手是一位13岁的男童。行凶时他距离14岁还差三个月,未达到法定刑责年龄,被处三年收容教养。
这是贺美玲心中无法排解的伤痛。她想要争取一个“公道”,尽管她知道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这已是顶格的惩罚。但她放不下,哪怕是一个道歉,一个赔偿,她也没有等到。
淇淇的遗体至今在殡仪馆里停放着。小小的身体冰凉冰凉的。贺美玲常会想起,她在的那些日子是多么的温暖。
淇淇和贺美玲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一】
41岁的贺美玲头发凌乱,面容枯黄,眼眶和脸颊有些凹陷,整个人看上去虚弱无力。但只要一聊起女儿和凶手,她的语速就会加快,音量越来越大,原本空洞的眼神也有了内容。
20日晚,当13岁的蔡鸣(化名)作为嫌疑人被警方带走,贺美玲还不知道,这个平日里经常碰见的大个儿男孩,就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蔡鸣甚至在行凶后还若无其事地询问王久章,淇淇找到了没?
“要发现是他干的,我肯定当场就让他付出代价,百分之百!”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贺美玲吐出这句话。
此前她对于蔡鸣的印象,只是一个身高1米7多、晚上常在小区里转悠的孩子,她没有看出什么异常。
警方事后查明,蔡鸣把下课回家的淇淇骗到自己家中欲意强奸,在遭到拒绝后将其杀害抛尸。经法医鉴定,淇淇身中7刀,并有多处瘀伤,因失血过多死亡。
蔡鸣杀害淇淇后,抛尸在门前的绿化带里,一年过后,绿化带里杂草丛生。澎湃新闻记者沈文迪图
贺美玲无法理解,乖巧可爱的女儿为什么会被无辜杀害,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对蔡鸣的惩罚仅是收容三年。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需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类刑事犯罪,追责年龄有所降低,但仍限制在14岁到16岁。因此,不满14岁的蔡某,尽管作案情节恶劣,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在贺美玲有限的法律认知里,杀人就要偿命。直到她第一次看到案情通报,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她愣住了,“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失去女儿后的一周里,贺美玲每天都去到蔡鸣家门口,哭到瘫软,然后被家人抬回来,倒在床上一言不发,茶饭不思。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凶手必须被判死刑。
10月29日,律师田参军受淇淇家人委托抵达大连。在机场,他第一次见到贺美玲,那是一个伤心欲绝的母亲,浑身上下显露着憔悴,好像随时会溃堤。
贺美玲先是带着田参军去了案发现场,在那里她又一次忍不住哭倒在地。可回到家后,她还是强忍着让自己冷静下来,向田参军回忆案发当天的情况。
10月20日,是个星期天,午饭过后,贺美玲帮淇淇梳上小辫儿,她便跟着哥哥去了美术班学画画。在这之前,她玩了一会手机,为了不吵到哥哥,她把手机调到了震动模式。
淇淇生前的画作。澎湃新闻记者卫佳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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