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一民警盗窃犯罪嫌疑人逾45万还赌债,获刑十年
近期,江西一民警盗用嫌犯微信消费被刑拘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也曾在广东发生。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8月12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广东四会市公安局民警黎常发因赌博负债累累,其利用侦办案件掌握嫌犯手机的便利,以转账、消费、贷款等手段,共盗取三起案件中的三名嫌犯资金455786.6元。
2019年11月28日,肇庆市鼎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黎常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黎常发不服判决,上诉至肇庆中院。2020年6月18日,肇庆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对黎常发的定罪、量刑以及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但对其犯罪所得金额进行了重新认定,相较一审判决减少了22723.63元。
盗窃案办案民警盗窃嫌犯资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黎常发盗窃案二审判决书显示,黎常发于2015年10月初入职广东省四会市公安局,于2018年1月抽调到刑侦大队案管中心工作。从2016年至案发期间,黎常发多次进行网络赌博,欠债累累。为偿还赌债,黎常发利用侦办案件之机,窃取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资金。
鼎湖区法院一审查明,2018年5月7日,四会市公安局抓获涉嫌盗窃罪的方某某,同年5月8日对方某某刑事拘留,5月23日对方某某取保候审。
在方某某被刑拘期间,被指派办理此案的黎常发私自占有方某某手机,在掌握了方某某手机开机密码、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通过方某某手机中的微信软件、支付宝软件分多次将方某某的资金转走,用于偿还其赌债,累计数额393284.15元。
此外,2018年5月15日,黎常发以帮忙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方某某妻子索要了21000元现金,次日黎常发将该款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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